●陈华正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是全国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也是我区乃至华南地区保存最完整、内涵丰富、最有代表性的清代村落和民居建筑群落。应充分发挥全国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文化名片作用,使其产生轰动的集聚效应,促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壮大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博览旅游区,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物保护利用机制,使先辈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焕发异彩,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为此,我局拟与乐平镇政府和大旗头村民联合把全国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乐平大旗头村作为我区地方旅游文化优势加以利用,设想将大旗头村在保持历史风貌的大前提下开发成为民俗文化旅游景区。
    一、大旗头村的现状与价值
    大旗头村建于清代光绪年间,集民居、祠堂、家庙、第府、文塔、广场、晒坪、池塘于一体,布局协调,风格统一,建筑群均采用硬山顶锅耳式风火山墙,内部布局采用广东民居典型的三间两廊式。大旗头村建筑群密集而整齐,小巷纵横,梳式布局,设有防火通道和防盗设施,下水道排水系统采用条石暗渠且结构非常合理,令人称奇。整条村座西向东,占地约52000平方米,古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是清代广东水师提督郑绍忠所建。
    如今的大旗头村,青年人多数在村外另建了现代化的住房,“祖居”留住老人或作贮物间、草料房,或完全空置,使这个古村被完整地保存下来。
    大旗头村古建筑群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科学研究价值,1994年5月30日被三水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我市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7月17日被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办〔2002〕56号文),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旗头村“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申报工作历经各级文化文物和建设行政部门的积极努力,逐级申报,由国内顶级的文物和古建筑专家组评审,于2003年10月9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文授予全国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称号,为大旗头村的进一步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成为打造文化强区的新亮点。
    大旗头村内现存有一批清末民居约有二百余间,其中始建于清代光绪年间的郑氏民居建筑群分几部分,村前为郑氏宗祠、建威第郑氏宗祠和振威将军家庙,及宽阔的麻石广场、水井,其后是住宅区。大旗头村是珠江三角洲典型的农业聚落文化景区,是建筑学、民俗学、历史学等多个学科研究我国古代农业聚落文化和广东文化地理的实例,其文化价值特色认证为建筑遗产型。她典型运用了我国传统的规划布局理论并形成一定规模格局,具有相当高的文物和旅游价值。大旗头村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其保护视野应超越原有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而扩展到更大的范围。
    二、做好大旗头村保护和开发利用的主要思路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根据广东省建设文化大省工作会议、佛山市第九次党代会以及佛山市建设文化名城工作会议的精神,应通过加大力度广泛宣传和推广,提高人们对大旗头村获得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认受氛围。
    尽快组建包括区宣传、文化、旅游、建设规划、国土、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当地镇、村负责人和村民代表等相关人员在内的大旗头村保护开发建设筹备工作委员会,加强对大旗头村保护和开发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和分工,各司其职,制定大旗头村的保护利用总体方案。同时,要求镇、村成立专门保护机构,落实文物“四有”工作,将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组织力量挖掘大旗头村丰富的人文文化内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区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大旗头村地形图及古建筑测绘工作,迅速制定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划定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并对文物保存状况一一鉴别,对属于危房的建筑尽快抢救,防止进一步损坏。同时,组织力量深入挖掘提炼大旗头村丰富的人文文化内涵。为确保取得有价值的成果,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尽快以招标方式征集选择《大旗头村历史文化价值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通过这项工作,务必挖掘出独具特色、具有开发潜力的亮点,为进一步的开发利用提供决策依据。
    大旗头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一份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这一珍贵文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计划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指导下,按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全面修复原有的古建筑群,将其改造成为珠江三角洲民俗文化村,集文物史迹科学研究,民俗文化展示,饮食娱乐旅游于一体的旅游度假胜地。改造的思路是将这个古建筑群分为四个功能区,将村后的鱼塘、农田建成旅游观光农业区。从小街走进寂寥古村,青砖古屋鳞次栉比的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大旗头村内的水泥路要改为旧麻石铺垫路。整治周边环境,建设花堤环湖观光游览带。在环湖观光游览带的起点入口建一座标志性建筑雕塑,以拉开“大旗头村民俗文化之旅”的序幕,游人可以换乘仿古轿马车(电瓶车)悠悠地驶到古村。
    1、住宿区。安排居民示范区及旅游服务人员居住,将“积善里”利用发展的方向为特色旅馆区。民居在修复之后作为当地古朴民居的特色旅馆出租。
    2、宾馆区。位于南向第二、三条巷民宅内,入户门均开向同一条小巷,封另一扇门,这样既便于管理,又利于单体的合理利用。这些宾馆式民居内部装修较高档,用现代的建筑材料及技术设备对其进行装修改建,开设茶艺馆、粤乐馆等使游客在领略这古老的居住传统时,同时可享受到现代化生活的舒适,吸引众多访幽探圣者前来观光。
    3、展区。分为几个不同点,将“建威第”建成民俗文化博物馆区,展出各种传统民俗道具,而最富有特色的是传统民居的自身展览;将“建威第”南侧的五座民宅中的两座厅堂、檐廊、居室、行廊、楼阁、天井、门窗、家私等依清代住宅的格局布置,恢复其外部形象,供游客作为清代民居博物馆参观,领略民俗的情趣。另外三座作为民间工艺陈列室,将“振威将军家庙”及“裕公祠”作书画陈列室及棋坛、诗会、乐会等民俗活动聚会场所,“尚书第”作为旅游宾客的接待处;“郑氏宗祠”既可自用又可当作体验当地民俗风情的示范单位;大旗头村文塔前有诰封郑绍忠家族成员的圣旨碑,也是值得重视的文物,可加以充分利用。在现有停车场边规划建造一个圣旨碑亭廊景观,以丰富大旗头村的人文景观,丰富游人的视觉。
    4、商业服务区。将小学迁出,在原“尚书第”后花园北侧,建一座与当地古建筑风格协调的仿古建筑,分别作为餐厅、商业及行政办公用房。
    5、在村后的鱼塘、农田建立一个旅游观光农田区,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村传统耕作和现代农业以实物及实地操作再现出来,如传统的桑基鱼塘、犁田、耙田、插秧、磨米、舂米、脚踏水车、牛车水、抛鱼、罩鱼等,还原从前农家的田园情趣,在营造区内整体的田园风貌的前提下,现代农业则展示无土栽培、高科技养殖业等“三高”农业,以形成古今农业的强烈反差,吸引眼球,赢得游客。
    文塔作为整个旅游点的入口标志,起着主导空间的作用,旁边的两棵古榕树作为游客休息、纳凉、集会的场地,麻石广场作为入口广场。村前的池塘种养荷花,岸边植柳,设数个钓鱼台,供游客垂钓休息,别是一番幽静处所。“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内的民俗文化博物馆区、特色民俗旅馆区、多功能游客服务中心区和农家田园观光农业区等保护和利用的模式,应保持原有大旗头村清末岭南地区乡村型民居的功能,将大旗头村清式古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区发展成为一个独具特色的清式民俗文化大乐园。
    (三)利用和发展的步骤
    大旗头村的发展和利用牵涉面广,需要投入的资金大,有广阔的前景,也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应由文化、旅游、乐平镇政府、大旗头村村民委员会及本村有古民居产权的村民等有关方面和人员代表,成立大旗头村“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民俗文化博览旅游区筹建处,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租赁或参股或提供资金、技术服务入股等形式共同投资开发建设。具体做法是:
    1、召集一次有专家、领导,宣传、文化、文物、建设、旅游、乐平镇政府以及大旗头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等有关部门、人士参加的大旗头村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研讨会,广泛征集意见,确定有重点、有步骤地修葺和开发利用大旗头村古宅区的总体方案。
    2、成立大旗头村民俗文化博览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开发总体规划。
    3、对大旗头村古屋群的房地产及计划开发的土地、农田、鱼塘实行租赁使用,租赁期定为15-20年。也可以利用房地产以参股形式入股,首先对其房地产进行全面评估,定出价值,按照各自拥有的资产和价值入股,成为大旗头村民俗文化博览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凡入股后的房地产,由公司按照开发总体规划实施改造和利用,股东则按盈利分红,并拥有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4、发挥大旗头村的文物优势,利用投资优惠政策,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搞好招商引资,尤其要鼓励有实力的财团或旅游公司参与开发大旗头村。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实行总体化投资和单项目投资来开发各个建设项目。
    5、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团队参观旅游,要一边建设,一边建立大旗头村旅游专线,将大旗头村这个文物旅游景点推向市场。
    6、为提高大旗头村的知名度和档次,要组织人力物力,对大旗头村作全面测绘,按文物“四有”要求,重新整理有关资料,将大旗头村申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管理模式
    大旗头村民俗文化博览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由于涉及到文物保护和利用,地方资源开发,当地房地产业主以及旅游组织、服务和推介等方面的问题,应实行有关职能部门联合管理的模式。
    (一)区文化局主管大旗头村古建筑群总体利用发展规划,对古屋群以及全村的环境风貌的保护和维修、建设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大旗头村民俗文化博览旅游区的文物、民俗展示区项目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二)区建设规划部门主管大旗头村及周边地区的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布局控制。
    (三)乐平镇政府主管大旗头村房地产及附近地方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旅游观光农业区项目的开发。
    (四)旅游部门主管对外宣传、旅游组织推介、服务经营等。负责宾馆区等服务项目的开发。
    (五)大旗头民俗文化博览旅游区其他的商业、饮食、娱乐、民俗风情表演等项目,采取招商引资广泛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参与发展。
    (六)各职能部门与股东联合组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主管公司一切日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