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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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内指南》进馆须知》借阅规则

 

一、借阅方式

1. 读者可免证入室阅览。每次限取刊1册,阅后请放回原处。
2. 读者欲借期刊,须凭本人的具有外借功能的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一卡通”借阅证、或开通凭“二代身份证”借阅书刊功能,办理借刊手续。
3. 期刊属于本馆流通文献,需还回到本馆相关阅览室,不可以还到联合图书馆其他成员馆。
温馨提示:读者不得携带书包和个人书刊进入报刊室内,个人携带物品可存放于存包柜中,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二、借刊范围

除期刊展示架上的最新一期刊物只限在本室内阅览之外,其他期刊均可外借。

三、外借期限

期刊借期为15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续期为15天。

四、续借方式

(一)电话续借:拨打图书馆相关阅览室的电话进行续借
(二)网上续借:登录佛山市联合图书馆网站www.sslib.com.cn,进入“我的图书馆”栏目。
(三)前往图书馆相关阅览室工作台办理。
温馨提示:如有下列情况,期刊将不能续借:有逾期未还文献、所借期刊已续借过一次、读者证已过有效期、读者证号输入不正确等。

五、逾期、损坏及遗失处理

(一)请按期归还文献。逾期归还,每册每天收取0.1元过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每册20元。
(二)污损报刊资料行为:包括涂划、圈批点、折叠、剪裁、描拓、撕画、湿皱等。污损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由工作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核定赔偿金额;污损情况严重,影响内容的完整性,文献无法修补,按遗失处理。
(三)请妥善保管借出文献。如有遗失,须按遗失文献原价的2-5倍规定赔偿;读者也可自购相同期次的文献归还本馆。
(四)随意撕割报刊资料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私自将本馆期刊携带出阅览室者,将按我馆规定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借阅期刊时,请认真检查所借期刊是否有破损、缺页、涂画,如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并加盖图书馆公章以分清责任,否则责任自负。

六、资料复印

如需复印文献资料,请在相关阅览室工作台办理登记手续,交纳押金或证件后到图书馆复印点办理。复印完毕后原件应当及时归还。
温馨提示:任何文献的复印与复制,都必须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不得超越有关法律权限。

联系方式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荷湖南路1号2座(三水区图书馆)
  • 电话:(0757)87732285
  • 邮编:528100

网站简介

  • 佛山市三水区图书馆,创建于1951年2月,是一家区级公共图书馆,(旧址)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文锋东路21巷,毗邻三水文化公园、恒福广场,主建筑为一栋四层楼的仿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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